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測定顏料水懸浮液PH值的通用試驗方法。
本標準等效采用國際標準ISO787/9-1981《顏料和體質(zhì)顏料通用試驗方法——第九部分:水懸浮液PH的測定》。
注:當本通用方法適用于指定顏料或體質(zhì)顏料時,只要在該顏料或體質(zhì)顏料的產(chǎn)品標準中列入?yún)⒄毡痉椒ǖ臈l款,并注明由于產(chǎn)品的特性需作的變更。僅當本通用方法不適用于某特定產(chǎn)品時,才應規(guī)定了一個專用方法測定水懸浮液的PH值。
1 試劑
新鮮蒸餾水或用其他方法制備的至少有同等純度的水。
將水在耐化學腐蝕玻璃容器中煮沸5~10min,冷卻,冷卻后的水應用堿石棉管或類似裝置保護,以避免接觸空氣。宜立即使用,且存放時間不應超過30min。
2 儀器
玻璃容器(容積為50ml,耐化學腐蝕玻璃制成,帶磨口玻璃塞或橡皮塞。容器在第一次使用前,必須用沸稀鹽酸浸泡,然后用蒸餾水充分淋洗);
PH測量裝置(能測量到0.1單位,在試驗溫度下用已知PH值的緩沖液進行校正);
天平(精確至0.01g或有更高精確度)。
3 測定步驟
在室溫下進行兩份試樣的平行試驗。
在玻璃容器中,用蒸餾水(第1章)制備10%(m/m)顏料懸浮液,用塞子塞住容器,激烈地振蕩1min,然后靜置5min,移去塞子,測定懸浮液的PH值,準確到0.1單位。
如果顏料在水中易分散,可使用潤濕劑。當顏料不溶于乙醇時,可使用無水乙醇作潤濕劑,其用量應盡可能少,最多為5ml。當顏料溶于乙醇時,可使用中性非離子型潤濕劑。如10ml 0.01%(m/m)氧化乙烯綜合物,用空白試驗測定潤濕劑是否中性,如果使用潤濕劑,應當減少水的體積,以保持得到10%(m/m)懸浮液。
注:對于密度較低的顏料,濃度應低于10%(m/m),且在試驗報告中說明。
記錄PH值,準確到0.1單位,記錄懸浮液溫度,準確到1℃。如果兩份平行試樣測定的PH值的差值大于0.3單位,則應重新測定。
4 結(jié)果的表示
計算兩次測定值的平均值,準確到0.1單位。